我校教师张红春当选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发布时间:2024-06-03
5月31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我校教师张红春全票当选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张红春现为我校教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常委,民盟中央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女书法家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陕西省文史馆研究员,北京大学访问学者,陕西高校美育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张红春教授先后荣获纪念邓小平诞辰一百周年全国大型书法展三等奖、“三晋杯”全国首届公务员书法大展优秀奖、全国第三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三等奖、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她的作品多次在中国书协主办的扇面展、妇女书法展、中日自作诗书作品交流展、文化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书法展)等展览中入展。近三年来,张红春教授先后为助力扶贫攻坚、国际友好交流、弘扬传统文化、“送万福 进万家”等活动,书写作品2000余幅,发表诗词50余篇,参展作品100余幅,参加全国、省级书法评审20余次,出版诗词书画作品集《雪履集》,并在北京“远集坊”举办“素履之往”个人诗词书画展。
在校期间,张红春教授紧紧扭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探索书法美育育人实施路径,起草了长安大学书法美育工作计划,建设“以文化人、以书育人”为特色的“课堂教学、实践拓展、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长安大学书法课堂”,并主动开设书法技法、欣赏与人文艺术修养课,充分发挥书法育人的功能与价值,弘扬传统文化,着力培根铸魂。
(审稿:王翀 网络编辑:和燕)